虎尾自小客車故意意擋車! 警方:查證屬實逕行舉發

2025-10-03

白色自小客車變換車道擋車。翻攝畫面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雲林報導】民眾PO網一段影片,內容是9月28日15時42分許在虎尾鎮縣道158線平和國小路段,一輛白色自小客車疑似多次任意驟然變換車道擋在當事人車輛前面後,又任意驟然減速、煞車。虎尾分局呼籲該民眾可將該交通違規情形影像,上傳至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網站檢舉,如違規事實明確及車籍查證無誤,警方將會依法逕行舉發。

 

虎尾分局呼籲用路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或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可處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緩,請民眾駕駛各類車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注意號誌、標誌、標線指示行駛,以策安全。